經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審批,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后管理委員會的支持下,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在上海研究院成立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
2015年度,上海研究院擬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各院(所)、上海大學各院系的相關導師合作招收5名在站博士后進入本基地工作。其中,中國社會科學院在站博士后3~5名、上海大學在站博士后2名;上海研究院將為前來工作的全脫產博士后提供工資、科研經費、住房、辦公場所等必要條件和保障。
在基地工作期間,博士后研究人員須根據上海研究院相關要求提交至少3篇要報。
一、博士后招收方向
1、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研究
2、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體制機制研究
3、經濟社會數據調查研究
4、現代金融研究
5、自由貿易區(qū)研究
6、城市可持續(xù)發(fā)展研究
7、城鄉(xiāng)一體化和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研究
8、上廣中產階層生成機制研究
9、智慧城市綜合研究
10、上海共性技術研發(fā)服務體系建設研究
11、開發(fā)性金融的“一路一帶”戰(zhàn)略研究
12、服務業(yè)開放和我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貿易收益研究
13、跨境電商物流的政府監(jiān)管問題研究
14、長三角產業(yè)發(fā)展與就業(yè)人口結構問題研究
15、上海土地制度改革與城鄉(xiāng)一體化問題研究
16、全球科創(chuàng)中心建設背景下上海智能制造發(fā)展方向及路徑研究
二、申請程序
(一)有意來基地工作的申請人需向上海研究院科研處提交書面申請、在基地工作期間的博士后項目選題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二)上海研究院將與合作單位組織專家組,采用面試、答辯等形式對提出申請的博士后申請人進行考核,給出評審意見。
注:基地接收評審博士后申請的時間為每年的7月、10月、12月和其他合適的時間。
三、相關申請材料
(一)上海研究院博士后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工作申請表、上海研究院博士后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考核意見表、上海研究院研究項目立項表、有效證件(如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
(二)其他可證明本人研究水平的材料;
(三)博士后進入基地前,上海研究院將與博士后本人簽訂“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協(xié)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以及工作目標、課題要求、在站工作期限、知識產權成果歸屬、違約處罰等;
(四) 博士后進入基地時,須與其合作導師商議制訂“上海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工作計劃書”,內容包括在基地期間的工作計劃、研究項目的目標要求及各階段的主要任務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在基地工作的博士后人員的人事檔案、戶口、政治審查、組織關系、子女入學等由所在博士后流動站負責。上海研究院不接收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戶口和人事檔案關系;
(二)上海研究院將定期對基地工作的博士后工作人員在基地期間的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并有權根據考核成績決定留用與否。凡做退出基地工作處理的博士后,須退還已使用的日常經費,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經濟賠償;
(三)在基地工作的博士后住房,由上海研究院統(tǒng)一安排和管理。博士后須按時交納公寓租金。租住期間博士后不得將公寓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如有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者,一經發(fā)現,立即收回。工作期滿后,博士后應辦理退房手續(xù),搬離博士后公寓。逾期未搬離者,須按入住協(xié)議約定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