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人們日常溝通互動的重要工具之一,甚至已經(jīng)演變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微信這樣一個半封閉式的信息傳播環(huán)境,限制了事實的呈現(xiàn),從而導致謠言信息更加模糊不確定,南京大學巢乃鵬教授認為與其他信息傳播方式和傳播平臺相比較,微信呈現(xiàn)出自身的特點
。1)微信傳播的準實名性。微信好友主要來源于手機通訊錄和QQ好友,帶有典型的準實名制特征。由此,微信傳播的內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隱蔽性。相對而言,微博等應用則具有更強烈的傳播和媒體屬性。
(2)微信的這種準實名制使得人們的社交網(wǎng)絡,從原有基于虛擬網(wǎng)絡的“弱關系鏈接網(wǎng)”向基于手機通訊錄的“準強關系鏈接網(wǎng)”轉變。微信朋友圈集 QQ 好友、手機通訊錄和“附近的人”三種渠道為一體,這也就意味著朋友圈的成員絕大部分是以傳統(tǒng)意義上的血緣、業(yè)緣、地緣為基礎構成的,關系發(fā)生在相互認識的人之間。微信人際傳播以強連接為主、弱連接為輔,很大程度上使虛擬社交圈與現(xiàn)實社交圈相融合。
。3)從大眾傳播的角度看,無論是短信還是微博,傳輸字符都有數(shù)量限制。相對而言,微信不受字數(shù)、空間限制,傳播內容極為廣泛,既有純文本信息,但更多的則是圖文結合以及視音頻等;此外,傳播內容被微信用戶在朋友圈的分享和點贊等也使得微信的信息傳播具有良好的互動特性,從而導致較為良好的用戶體驗。
新技術的產生總是伴隨著負面作用,微信也不例外,在南京大學巢乃鵬教授看來,微信會衍生出以下不可忽視的負面效應:
第一,微信在信息傳播過程中,基于其準強關系的傳播特性,信息較易得接受者的認可(相對而言,我們自然更信任熟悉的人)。微博信息的傳播可能是因為信息內容本身的吸引以及大V等意見領袖的作用,而微信的信息傳播則更多的是因為信息內容本身以及人際信任。
微信的負面作用,還體現(xiàn)在傳播信息的碎片化和傳播內容的媚俗化(媚俗化與微信所具有的營銷屬性有很大關系)。在微信傳播中,大量的碎片化信息導致人們只能簡單的瀏覽,而無法進行深度加工,降低閱讀質量,最終也會對個人的思考能力起到阻礙、抑制等消極作用。即便人們意識到這一問題,主動對海量的碎片化信息進行深度加工,但也會受到信息量的影響,會加劇個體的認知負荷與疲勞感,因為我們接受了超出認知負荷的信息,卻沒有更多的能量來進行加工。
此外,微信的使用看上去使得個體不太可能再有信息缺乏(information inadequacy)的情況發(fā)生。但是正是由于信息獲取的便捷性使得信息獲取就具有了一定的強迫性特征。人們渴望獲取與掌握所有信息,以保證在面對各種情境時自己可以應付自如,同時也可以保證在社交中自己可以處于優(yōu)勢地位。然而,當人們發(fā)現(xiàn)自己永遠都不可能掌握所有信息時,不安全感與焦慮感就會油然而生,并且形成一種帶有強迫性的習慣來對抗這種負面的情緒。于是人們便會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斷地使用微信去獲取更多的信息,哪怕這些信息對自己而言毫無意義。
巢乃鵬,男,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傳播學系副主任。1972年生。1992年畢業(yè)于南京大學物理系應用物理專業(yè),畢業(yè)后留校在《物理學進展》雜志社擔任編輯;1996-1999年在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攻讀編輯出版專業(yè)碩士;1999-2002年攻讀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與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聯(lián)合培養(yǎng)的博士,2002年1月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獲得博士學位。出版專著1部,參編1部,在海內外核心刊物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F(xiàn)為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在職研究生系教師,臺灣線上網(wǎng)絡社會研究中心成員,同時兼任北京江南天慧經(jīng)濟研究有限公司互聯(lián)網(wǎng)與傳媒行業(yè)分析師,北京信達通商務咨詢有限公司高級顧問。